问题 | 房屋有永久居住权吗 |
释义 | 房屋有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那么有哪些房屋不能租赁 以下房屋不能租赁: 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将未验收的房屋出租不但违反国家法规,还会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属于违法租赁。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转租出去。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 5、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租。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因为会对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律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8、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租。 10、被法院、司法机关等依法查封的, 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不能租。 综上所述,房屋有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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