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的配偶去世了,有没有补贴 |
释义 | 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可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如果配偶无工作或无养老金,还可领取每月补助金;死亡抚恤金发放需符合法律规定,由政府民政部门发放,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是死者直系亲属且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法律分析 一、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每月有补贴吗 1、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每月有补贴。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1、抚恤金发放标准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发放的; 2、代表政府发放抚恤金的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 3、“没有依法发给”是指拒绝发给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对象、范围、标准、数额、时限等发放。 三、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死者的直系亲属; 2、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余相关部门负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 拓展延伸 教师配偶丧失后的经济支持措施 教师配偶丧失后,一些经济支持措施可帮助教师度过难关。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教师可能有资格申请一定的丧偶补助金或福利。这些补助金通常包括丧葬费用、抚恤金和生活费用的一定比例。此外,教师还可以考虑申请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以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学校可能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帮助教师处理情绪和适应新的生活状态。建议教师及时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以获得合适的经济支持和帮助。 结语 退休教师配偶在退休教师去世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可以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如果配偶没有工作或养老金,还可以每月领取补助金。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并且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建议教师配偶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以获得合适的经济支持和帮助。同时,还可以考虑申请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补贴等。学校可能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帮助教师处理情绪和适应新的生活状态。请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获取更多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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