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房贷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东莞市内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东莞市内无住房但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或在东莞市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拥有1套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业用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购置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 第三条 发放商业用房贷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 无论借贷合同最终是否订立,合同当事人对知悉的对方有关情况均有保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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