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证明在保险理赔时起什么做用 |
释义 | 在申请保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要求理赔者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料,其中有些保险公司就会要求理赔者提供工作证明。这就让很多人纳闷,怎么需要工作证明。那么,工作证明在保险理赔时起什么作用?工作证明在保险理赔时起什么作用?证明理赔者工作单位,有正规的工作用。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提供受伤前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单。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理赔的时间规定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先予支付:新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专家认为,在理赔速度方面的定量规定,将有望极大缓解“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现状。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新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相比较旧法,该条款增加了一次性和及时的要求,从法律上避免了保险公司多次要求客户补充材料的情况。当然,专家也提示,尽早尽快地提供完整资料,是及时得到赔付的保证。关于所需提供的资料,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找到也可以电话咨询保险公司。意外医疗险理赔时间期限:一般意外医疗险是当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内的治疗费用,超过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赔的。保险理赔的时效是两年。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过了两年再不申请,视为放弃权益。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后一个时间内(好象是一个月)内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影响理赔效率的因素:1)当天的保险公司的人员配备2)理赔时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3)理赔事件的复杂性4)合同相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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