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工种退休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特殊工种退休规定如下: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3、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5、对于曾从事多个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必须按其从事其中一类工种的累计年限认定其办理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工种年限,在任何一类工种岗位的工作时间都达不到年限要求的,不得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的范围有以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综上所述,根据关于特殊工种退休政策的规定,从事特殊工作的,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以在55岁,女职工在45岁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的职工,和正常退休职工一样享有养老金待遇。针对不同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不大一样,像高空作业的话,要满足连续十年从事该行业才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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