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学校拒收残疾人违反什么法规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关教育机构拒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以外附加条件限制残疾学生就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根据被处分人身份的不同,处分也有所不同。如果被处分人是公务员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分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如果被处分人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分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二、学校可以拒绝接收残疾适龄儿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学校是不能拒绝接收残疾适龄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拒绝接收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教育法》 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关教育机构拒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以外附加条件限制残疾学生就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