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兼并遵从以下程序: 1、拟定兼并协议; 2、合并各方股东会对兼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各方在合并后公司中出资比例; 4、对提出要求的债权人的债权给予清偿或提供担保; 5、对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进行整合; 6、制定新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