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判决结果,但关键取决于其影响程度和性质。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调解人、书记员、法官助理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律师或者其他人的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影响审判公正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律师、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司法鉴定人、调解人、书记员、法官助理,利用自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职权和地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受贿罪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庭审前、庭审中和庭审后,不得接受当事人、律师或者其他人的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行为。 总之,庭外影响若严重影响了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调解人、书记员、法官助理等司法活动人员的公正执行职务,则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影响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