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父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一、继子女可不可以有继承权 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与继父母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不享有继承权。 所谓形成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符合下列情况: 一、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者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二、继子女在生父或生母再婚后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或者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或者继父或者继母没有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二、民法典成年的继子有继承权吗 如果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或具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的,则其可享有继承权。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已经成年,无法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没有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