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贷款申请要交的申请材料 |
释义 |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一、二手房贷款要哪些条件?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住房公积金怎么买房子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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