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一年四个月可以减刑多少 |
释义 | 理论上可以,但是如果只判一年四个月,刑期短,而减刑的程序比较复杂,因此减刑的情况比较少。需要个人提出申请,经过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减刑或假释,且已服过的刑期为原刑期的一半以上。符合减刑条件的,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 2,也就说一年四个月最多可以减刑八个月 一、减刑条件是指什么 减刑条件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对于减刑限额,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刑罚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执行刑期不少于25年,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度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不少于20年。 二、减刑间隔如何规定 减刑间隔的规定是: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后可以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一般相隔两年以上; 2、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罪犯,一次减刑两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3、被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的罪犯,可以根据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两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以减刑。 法律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 3、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 三、判十年正常可以减刑到几年 判刑十年正常一般能减刑五年。具体的要看案件的情况,只要不超过原刑期的二分之一,那么都是可以的,在申请减刑时也需要获得执法人员的认可,只有获得批准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减刑适⽤于范围如下: 1、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期间,正在执⾏刑罚的犯罪分⼦,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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