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有且只有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