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管的。员工是属于雇佣关系,那么在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依然是可以管的。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方式并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同时员工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