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合同是否仅在最初期限内有效? |
释义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是没有确切的终止日期。满足一定条件后,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若违反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需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第三次签合同不一定是无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连续工作满十年; 2、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距离退休不足十年的; 4、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满一年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第三次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受最初期限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次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受最初期限限制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分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合同一旦经过双方签署并具备法定要素,即使在最初期限届满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第三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最初期限内有效的条款,且双方均同意并签署了该约定,那么合同的法律效力将受到最初期限的限制。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以确定第三次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受最初期限限制。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是没有确定的终止日期。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具体情况,第三次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受最初期限限制需进行具体分析。如果第三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最初期限内有效的条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署,合同将受到最初期限的限制。因此,对于第三次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受最初期限限制,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