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字居委会证明怎么写的? |
释义 | 改名字居委会证明怎么写的?改名字居委会证明怎么写的例文: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某某(名字)加上身份证号码为,今年岁,系我市xxx市民,自出生以来一直在本市居住。经本人申请,拟将身份证姓名变更为(名字)特此证明。某某居委会(加盖公章)(时间)证明应该包括:居委会名称,本人曾用名,本人现用名,以及变更请求,居委会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