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穗岁康可以报销门诊吗 |
释义 | 可以的。 广州穗岁康报销责任有包含门诊,100万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免赔额1.8万,报销80%;30万门诊合规药品费用,包括国谈、创新药品及其他药品。 这款医疗险的条款细则比较复杂,投保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可拨打承保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咨询。 拓展:广州穗岁康报销条件 (—)按规定足额缴纳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穗岁康")保费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享受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下同)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岁康"待遇。 (二)参加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属于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在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岁康”待遇;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的,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穗岁康"待遇: 1.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高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含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下同)的,在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岁康"待遇; 2.广州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低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按照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计算后享受"穗岁康"待遇。 居民医保一般能报销门诊费用。当事人进行门诊或者在就医的时候,要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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