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重疾险的理赔,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证明、病历记录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是,保险公司无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手术方案等保密信息。如果被保险人不提供手术方案,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他证明材料进行理赔。同时,如果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重疾情况或者存在虚假证明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被保险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与承保风险有关的重要情况,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金给付数额发生重大偏差的,保险人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就合同目的发生争执的,应当按照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