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生的孩子,男方还有权利要回去嘛? |
释义 | 已经离婚了,再生下来的孩子和男方没有关系,他是没有权利要回去的。当男方的生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时,男方主张要回抚养权,法院是可能支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会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根据此规章,父母双方轮流抚养的,一般需要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法,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并要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有时候,双方达成协议后,其中一方或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这时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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