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侦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作出判决。 经侦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如下: 1、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 2、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分子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 3、属于该辖区公安机关管辖的。 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