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国际多式联运中,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该合同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至少使用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 ②承担国际货物运输; ③接受货物运输,对合同中的货物负有运输、保管之责任; ④属于一种承揽、有偿的合扒销枣同。 多式联运必须具有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 多式联运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续运输。包括铁路、公路、航空、海运等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在内。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特点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签订一个运输合同,统一组织全程运输,实行运输全程一次托运,一单到底,一次收费斗敏,统一理赔和全程负责。 多式联运(intermodality):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统称为复合运输,我国习惯上称之为多式联运。《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是: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地点的货物运输。而中国海商法对于国内多式联运的规定是,必须有种方式是海运。 它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运组织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八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