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打算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不能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处的异地如果指的是一方户籍所在地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指的是两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当事人必须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也就是说当新人们的户口所在地分别处于甲城市和乙城市时,当事人只能去甲城市或者乙城市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结婚登记可异地办理,但前提结婚登记必须在自己的另一半户口所在地处的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