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买卖二手房要缴纳的税费如下:房产过户契税、房产过户印花税、房产过户交易费、房产过户测绘费、房产过户权属的登记费和取证费。房屋买卖税费缴纳的规定是为了规范房屋买卖市场,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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