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意终本执行后果的影响如下: 1、执行程序终止后,执行法院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一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职权恢复执行; 2、执行程序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申请人的案件,也不意味着老赖不需要还款。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执行程序终止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效限制。执行法院核实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被执行的法律文件被撤销的;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其他情形的执行。案件终止执行程序后,申请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有义务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