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公司章程与章程修正案的区别及形成过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时制定的基本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规则;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修改,以修正错误或变更规定。公司章程由股东或发起人制定,并经股东或股东大会通过,而章程修正案需在公司章程后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并备案。公司章程主要记载股东权利、公司组织规则等,而章程修正案则在原章程基础上进行变更。 法律分析 一、概念不同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而公司章程修正案则是是公司章程内容出现错误,或者原意出现错误的表达而采取对内容的修正版本。它是指对原章程的修改,如果需要变更章程上规定的项目,如法人、经营范围等,企业必须出具章程修正案等材料,工商局才会给你办理变更营业执照等证照。公司章程修正案,主要是为了方便提交工商部门审核,而不将一个完整的新章程提交,而只是提交和原章程条款不同的新的内容。 二、形成不同 1、《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时制定并备案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章程修正案要在《公司章程》后才能形成: 公司章程通过,公司注册成立后,要修改公司章程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章程修正案,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后得出一份《股东决议书》,再附上变更的凭据(如变更地址需加上新的租赁合同,新的名称要有名称核准件等),之后章程修正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记载内容不同 《公司章程》主要记载公司股东成员的权利与责任、公司的组织规则、公司的权力与行为规则等内容,这些内容根据是否由法律明确规定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修正案则是在公司原有章程的基础上进行了变更,其格式是“章程的第几章第七条内容由原来XX变更成XXX”。 结语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文件,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而公司章程修正案则是对原章程进行修改,纠正内容错误或表达不准确的版本。修正案需要提交给工商部门审核,以便变更营业执照等证照。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形成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公司章程主要记载了股东权利与责任、组织规则、权力与行为规则等内容。修正案则是在原有章程的基础上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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