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交付的房屋怎样才算合格? 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视为符合竣工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主体工程验收包括哪些 工程主体验收包括内容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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