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市医保定点办理流程如下: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 医保定点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医保卡:已办理医保的个人需要提供医保卡; 3、疾病诊断证明: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4、预交款:在某些医保机构,需要预交一定数量的医保款项,以便后续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5、家庭住址证明:需要提供个人的家庭住址证明,以便确定参保地点和医保待遇; 6、其他证明材料: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婚姻证明、残疾证明等。 综上所述,具体办理材料以当地医保政策和要求为准,可以前往当地医保机构或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