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理由: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房产买卖过户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时委托书的内容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委托代理的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期间,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签订授权委托书后委托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由代理人代为进行房产买卖过户。 二、终止代理合同可以开证明吗 1.委托代理签订代理合同后,如果终止代理合同的,可以开终止代理的证明,取消代理人的代理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三条【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