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阴阳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房产过户阴阳合同不合法,签订阴阳合同违反了《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如何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采购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约定的签订时间和落款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双方落款时间不同,则合同当事人最后一份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合同落款时间为成立时间,此时合同已经成立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受法律所保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