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害税收征管罪具体罪名有以下: 1、逃税罪; 2、抗税罪; 3、逃避追缴欠税罪; 4、骗取出口退税罪;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虚开发票罪; 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3、非法出售发票罪; 1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