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有对抵押物的权属、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的法律义务,以确保抵押对贷款的保障功能能切实有效和充分地发挥。实践中银行贷款抵押审查业务操作问题众多,风险巨大。较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有:一是权属错位悬空贷款债权;二是抵押物价值高估直接造成贷款风险;三是抵押权行使的可行性反比例地对贷款风险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