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一、做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 做担保人需要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 二、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薄,担保人月收入证明,流水账单。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三、做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做担保人需要的条件有: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规定,国家机关不得成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