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经审核合格。领取证书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2.、提供所在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无以上证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替人代领,代领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如连锁单位集体领取,应由单位总部提供统一领证证明; 4、如个别人考核前未提供健康证、毕业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的,需携带补齐证件验证。 如以上资料不齐全者,暂不予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食品 安全知识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