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少分遗产或者不分遗产,但这种情况应当是有赡养能力但是不进行赡养的情况,如果子女本身没有赡养的能力可以照顾没有赡养能力子女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