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滁州2021年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97.5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6、残疾赔偿金:(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 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 7、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人生活费:城镇标准: 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 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9、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 11、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12、后续治疗费:待时机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