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和免赔额等内容。对于“占位”疾病是否可以同时理赔,应当根据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需要遵循以下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人对同一保险标的或者同一保险利益在同一保险期间投保的,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后顺序,由保险合同规定。未规定的,按照相应的保险合同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以及根据交易习惯、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确定。 综上所述,如果多个保险合同中都涉及到同一“占位”疾病的保险责任,应当根据各自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先后顺序,如有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如无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等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