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购买医疗保险,参加医保,只是不能进行乘坐高铁等高档消费行为。失信人员还有必要交社保,需要提醒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虽然能交社保,但是会被限制各种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高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甚至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等。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不会剥夺其工作的权利,而只要失信人有工作,工作单位就要给失信人交社保,这是国家的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另外,即使失信人没有工作,也是可以自己个人交社保的。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因劳动者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而丧失。法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是高消费和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的是其信贷、竞投标、开设公司等,并不限制其作为普通劳动者的权利。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