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按照如下方式办理手续: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有效通行证等证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取得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