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上庭会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您想问的是诉讼离婚是否需要亲自去开庭,如果夫妻一方开庭不去有什么影响吧?首先,选择诉讼离婚的原告方一般会积极参加庭审活动。由于离婚诉讼涉及到夫妻身份关系,即使原告方委托了律师,开庭时原告仍应当亲自到庭。否则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被告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原被告感情状况如何,是否有感情基础,除了原被告自己外,包括代理律师在内的第三人是无法完全知晓的。代理律师所掌握的情况大量来自于一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无法对真正情况作全面的了解,如果没有原告本人的陈述,代理人根本无法就具体事实来陈述和发言,那么案件事实也就很难查清。另一方面,若被告开庭不出席,法院则会缺席判决。实践中第一次离婚诉讼开庭若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缺席判决不予离婚,第二次离婚诉讼开庭,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也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离婚。因此作为离婚诉讼案件的被告,也建议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准备应诉,否则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无法争取自己的权益,且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也可以作出离婚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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