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原告方一般会积极出庭,若被告开庭不出席法院则会缺席判决。实践中第一次离婚诉讼开庭若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缺席判决不予离婚,第二次离婚诉讼开庭,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也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