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家投诉消费者应该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消费者投诉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最有效。发生的消费正义的解决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包括: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消费者有权获得与自身消费及权益保护方面有关的知识。 8、受尊重权: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有权监督、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0、个人信息保护权。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受保护,在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使用时,有权要求商家或信息收集者删除信息、停止侵害,并可依法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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