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户口本上改完名字出生证明上的改或者不改都是可以的。 出生是医院出具的,证明孩子出生情况,及父母双方的一种证明,以方便办理孩子的落户。已经办理户口的,以户口登记的信息为准,不影响以后工作、学习。 需要明确的是,出生证明不仅说明了孩子的出生情况、血亲关系,就连将来落户口、迁户口、出国等也都是必不可少的证件。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旦改名,只要在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一栏里填上出生证上的名字就可以避免麻烦。 如果孩子的名字错误或者想要改名字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安局申请修改。对于出生证明上的原始名字可以改也可以不改,因为出生证明的名字修改比较繁琐,因此很多家庭选择不修改,孩子今后的各项活动均以户口本上的信息为主,不会产生影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