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
释义 | 南京在独生子女奖励方面的标准是比较高的,对于有0-14岁独生子女的父母,符合条件每年发放20元至60元的奖励费,对于退休时没有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人员等等,会给予一次性3600元的奖励费用;苏州对于有0-14岁独生子女的父母,每年发放30元的奖励费,对于城镇户籍,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未享受过老年计划生育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等人群,会给予36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江苏独生子女父母该如何去申请奖励: 从江苏各地的规定来看,申请独生子女奖励,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人来说,可以通过向本单位申请;如果没有工作单位,那么本人可以持有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向当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在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就会发放奖励。这里一般不包括从外省迁移过来的退休人员。 如果当初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证,那么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补办的,只有2016年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才不会再发证,也不会发放任何的奖励了。 三、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二)奖励金的领取 ①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②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③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财政支付;④农村居民由镇财政支付,镇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申请程序:①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提出申请。②接受企业、街道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资格③困难企业认定发放④通过审核的向企或者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领取。 五、离婚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标准 (一)领取标准 需要有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然后到相关部门盖章,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注: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二)领取程序 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自实施奖励政策以来,首先是正在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以每年20到100的标准发放,其次是对于没有享受到奖励政策的退休人员有一次性的奖励,再者是离婚家庭的独生子女双份费用领取标准,每种情况不一样领取标准不一样,奖励政策考虑到每一种情况的不同,人性化的政策受到南京广大市民的热爱。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