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欠债起诉但是找不到人的,如果是下落不明的,则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如果被告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