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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处理的情况值得大家关注,这是维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方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申请怎么办 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 《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 法规 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客观: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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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2: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