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举报人对不予立案的行为可以复议。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报案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