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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的什么情形
释义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正在接受高中或以下学历的教育,或者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意志以外的因素无法独立生活的。根据法律规定,此类人群需要父母给付抚养费直到成年或能独立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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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