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8年5月5日起,苏州将围绕“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按照既定任务清单、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三张清单”,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法律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六条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