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在销售现房时,将不合格房屋冒充合格甚至是优质房屋进行销售; 二是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面积,以图暴利; 三是一般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 四是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公开销售的商品; 五是虚标最低价格、清算价格等价格欺诈进行销售的; 六是故意隐瞒开发企业真实身份,或者以其他开发企业名义进行销售的; 七是以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诱导销售的; 八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对商品住宅进行不实宣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