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支一扶有工资么? |
释义 | 有。三支一扶的薪资每个地区都有不同,一般是3000—5000左右,具体如下:中央财政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西部地区按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补助,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按每人每年4万元给予补助;中部地区按每人每年2.4万元给予补助,东部地区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补助;中央财政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可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三支一扶有绩效工资。三支一扶服务期待遇如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期为2年,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海南为例):大专学历的2800元,本科及研究生学历的3000元。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市县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同时,每人每年可以享受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6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补贴3000元。在年度考核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按学历增发一个月的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基层单位也会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食宿等方面便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享受绩效工资。第一年执行见习期绩效工资;第二年管理人员按最低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执行绩效工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今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参加定向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方面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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