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承包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